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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出版社:威向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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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日期:2012/08/2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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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象鼻岩大浪沖外海 站立滑板、獨木舟16人獲救幸無礙 | 社會萬象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10人剛好看到正在執勤經過的海關巡緝艇海恩號經過,大家揮手求救,巡緝艇救起10人送至深澳漁港活動商品熱門商品上岸,都沒有大礙。記者游明煌/翻攝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瑞芳區象鼻岩海域今天下午4點多出現大浪,有10人分別在7艘站立式滑板被沖到外海,游到沒有力氣,海巡署出動船艇出海救援,但10人剛好看到正在執勤經過的海關巡緝艇海恩號經過,大家揮手求救,巡緝艇救起10人送至深澳漁港上岸,都沒有大礙;另划獨木舟6人也由瑞芳消防分隊救起,都沒有大礙。瑞芳區象鼻岩海岸今天下午不斷有大浪出現,下午3點多,新北市消防局獲報一名玩站立式滑板女子被大浪漂走,但有安全措施繫繩子及穿救生省錢王精選優惠衣,消防局出動水上摩托車搜尋女子下落,後來該女已從另一側一間廟宇前方海域自己游上岸,並無大礙。. } }); } 但限定產品限時產品隨後不久,又有民眾報案,有10人分成7艘站立式浪板的另一玩水團體,也被大浪沖到外海,第二岸巡隊等單位出動救援。但船艇還在搜索時,在外海的10人剛好看到正在執勤經過的海關巡緝艇海恩號,因多已游到沒力氣,原以為是要救他們的船艇,大家都揮手求救,巡緝艇看到這麼多人揮手求救,馬上救起10人送至深澳漁港上岸,因都有穿救生衣,安全措施足夠,都沒有大礙,也沒有送醫。獲救的民眾表示,因為被沖到外海怕游不回來,擔心再被往外海帶去,趕緊向海恩號求救,以為是出來要救他們的,並沒有溺水,大家情況都還好;另有6人划獨木舟,由瑞芳消防分隊救起,也都沒事。10人剛好看到正在執勤經過的海關巡緝艇海恩號經過,大家揮手求救,巡緝艇救起10人送至深澳漁港上岸,都沒有大礙。記者游明煌/翻攝 分享 facebook 網路熱賣商品超值推10人剛好看到正在執勤經過的海關巡緝艇海恩號經過,大家揮手求救,巡緝艇救起10人送至深澳漁港上岸,都沒有大礙。記者游明煌/翻攝 分享 facebook


 攙偽或假冒及成罪 立委主張重判


【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】每當食安事件發生,法官會依「是否造成健康危害」判斷是否違反食安法,僅科罰金也常被詬病「判太輕」。民進黨立委吳焜裕9日主張,不論是否危害健康,只要有「攙偽或假冒」就構成犯罪,學者曾淑瑜則在公聽會建議,食安法立法精神是「維護消費者健康」,若要納入攙偽假冒,食安法應擴大成「食品管理法」,取得對不肖業者破壞交易秩序管制的正當性。

2014年爆發頂新劣豬油案後,食品攙偽議題引起各界關注,民進黨立委吳焜裕9日在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攙偽假冒刑責之檢討」公聽會指出,法官在判斷「食品攙偽是否造成國民健康危害」時常有不同見解,「判輕被罵、判重也被罵」,他認為,即使摻偽假冒食品對健康沒有危害,業者仍欺騙消費者並取得錢財,僅以刑法課以罰金無法達到嚇阻效果。

實務上,法律攻防多在是否危害人體健康,或是只要「攙偽或假冒」就構成犯罪。吳焜裕提出修法草案,主張違反攙偽假冒的業者,按其侵害權益的程度給予不同懲罰。如欺騙消費者判2年以下有徒刑併科4百萬以下罰金;損害財產則依輕重,處不同年度的刑期;對健康有危害之虞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對健康有危害之虞,但情節輕微者,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。

與會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倪貴榮認為,現行食安法立法精神在於「維護消費者健康」,若要納入攙偽假冒,建議現行食安法應擴大成「食品管理法」,使立法目的更為廣泛,以取得不肖業者對財產危害及破壞交易秩序管制的正當性,此外,攙偽類型、構成要件與裁罰應有更明確的定義,「哪些放在刑法、哪些回歸到主管機關裁罰、有無危害健康的攙偽罰則等都應加以區分。」

「食品安全不應是包山包海的集合性法益。」台北大學法律系曾淑瑜表示,製造、販賣攙偽假冒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,如使用人工酵母製作麵包、高價米摻入低價米等,不盡然都對身體健康有危險性,不符合違反食安法的構成要件,不應處以刑罰。至於吳焜裕提出的草案,曾淑瑜認為,刑法已有詐欺罪可適用,不必在食安法中重複訂定。

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鄭金崑則支持將欺騙消費者的業者繩之以法,「市面上充斥添加香料的假蜂蜜,縱使對健康沒有危害,但仍可命名為蜂蜜,對消費者及遵守法律的業者不公平」;董氏基金會主任許惠英則說,業者攙偽使食品品質不實,例如黑糖添加焦糖色素、橄欖油混大豆油等,雖然沒有造成健康疑慮,但與消費者購買時的預期有落差,「食安法應要定義管健康,還是也要管理品質。」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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